
報新聞/編輯部
115年5月3日10時許,苑裡分駐所接獲一名張姓婦人報案,稱其停放於苗栗縣苑裡鎮南興路一帶之機車不翼而飛,焦急不已,請求警方協助尋找。員警先行安撫報案人情緒,並詳細詢問車輛特徵、停放時間及可能移動範圍,以利後續搜尋。

警員陳莉米、陳泰京、吳雅平隨即展開協助,依據報案人提供資訊研判可能停放位置,並擴大周邊搜尋範圍,逐一巡視附近道路、騎樓及停車空間,結合過往尋車經驗進行地毯式查找。經耐心搜尋,最終於鄰近區域發現該部機車,經比對車牌號碼及外觀特徵確認無誤後,立即通知張姓婦人到場領回,順利協助其尋回愛車。
警方呼籲,民眾停放車輛時應養成記錄停車位置之習慣,可利用手機拍照或定位功能輔助,以避免因一時疏忽誤認遭竊情形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