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於2月27日接獲轄內數名農友報案,指稱一名臺中地區草莓盤商葉姓男子,以收購草莓鮮果為藉口,騙取農友辛苦栽種之草莓農產品後即人間蒸發,初步統計詐騙大湖、獅潭、苗栗、銅鑼等地共20餘位農友,造成新臺幣數百萬元損失。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並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了解,該名男子以口頭約定方式,向多名草莓農友收貨後即失去聯繫。苗栗警方積極調閱各地監視系統,分析涉案車輛後,發現犯嫌潛逃至北部縣市躲藏,並使用他人之交通工具、斷絕對外通訊,以規避檢警查緝,但在苗栗檢警密切合作及桃園市警方積極協助下,於本(3)月1日順利將涉案葉姓男子拘捕到案,相關協助販售、載運草莓之人亦全部通知到案接受調查。

大湖分局呼籲,近期正值草莓產季,交易熱絡,農友進行大宗農產品交易時,除依既有交易習慣外,仍應審慎查核交易對象背景及聯絡方式,並妥善保存交易紀錄與相關對話內容。如遇對方收貨後失聯、臨時更換聯絡方式或聯繫異常等情形,應提高警覺,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保障自身辛勞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