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與南屯路口日前發生一起機車交通事故,適逢上班尖峰時段車流繁忙,事故一度影響交通秩序。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蘇建銘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經林姓騎士向員警表示,行經該路口時,疑遭後方機車擦撞雙雙倒地,肇事機車甚至向前噴飛至路口,場面驚險,未料對方在路人協助攙扶起身後,未留下任何聯繫方式,也未報警,竟直接騎車離去,獨留其一人在現場,讓她錯愕不已。

員警持續蒐證並進行疏導交通期間,一名曾姓女子(49年次)神情緊張返回事故地點,主動詢問員警是否在處理交通事故,並自述稍早於該處「自摔」,因趕赴市場買菜未多作停留便離去。經比對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曾女騎車時確實與他車發生碰撞,並非單純自摔,其離場行為已構成肇事逃逸,經員警說明肇事逃逸所涉刑責後,曾女當場花容失色、頻頻致歉,坦承因一心要趕著去菜市場,誤判事故性質離開現場,全案依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第四分局呼籲,用路人於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事故大小,均應立即停車留在現場並報警處理,切勿因一時慌亂或心存僥倖而離去觸法,後果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