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屏東縣測速照相數量138處名列第3。 屏東交通警察隊說明:從全國數據來看,目前全台共有測速照相設備1,809處,新北251處居首、台中214處次之,屏東以138處名列第3;但若看「實際啟用」與「密度」,屏東約1,460公里道路中,真正裝有主機、持續執法的固定桿僅36支,平均約每40公里1支,且今年1至10月固定測速取締件數較112年已大幅減少逾六成,可見設備數量與「愛不愛開罰單」並非同一件事,重點在於風險導向與密度是否合理。
以爭議最多的屏鵝公路為例,南州至墾丁南灣約142公里設有15支測速桿,實際啟用執法的僅4支,約每35公里一支,與外界「每2、3公里一支」的印象明顯不符;同一期間,進入墾丁車流由約174萬輛成長至近193萬輛以上,觀光人潮並未被「嚇跑」,反而在車流增加下,相關路段固定測速取締件數及事故件數持續下降,顯示透過速度管理與工程、宣導配套,確實有助於壓低風險。

學者也提醒,檢視測速照相應回到三個關鍵:是否有事故與車流數據做依據、是否公開透明告知、是否實際帶來安全成效。本縣在這三方面皆有具體作為,除依據事故熱區與車流特性調整點位外,亦主動公開設備位置及相關統計,並定期檢視各路段事故、違規與車流變化,以確認設備確實有助提升安全。本局並採「情境管理」方式彈性調整啟用時段與點位,搭配事前宣導、柔性勸導與針對重大危險違規的強力取締,落實「有溫度的執法」。

未來倘警政署就固定式測速照相設置原則進一步研議量化標準及汰除機制時,本局亦將主動配合辦理,依新制持續盤點、檢討與優化本縣設備設置與啟用策略,在回應社會質疑與滾動調整作法的同時,仍堅守交通安全底線,讓每一次出門與回家,都更安全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