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為有效打擊毒駕危害民眾案件發生,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上路首日,中市警方已查獲唾液毒品快篩陽性的疑似毒駕案件,展現「毒駕零容忍」的查緝決心。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11月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對前線員警進行專門教育訓練,提升對新制檢測與執法流程的熟練度。依據114年11月19日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及內政部警政署114年11月20日起施行之「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全面啟用唾液快篩檢測加強取締毒駕案件。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於首日即查獲唾液毒品快篩陽性反應,後續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採集尿液送驗並深入追查公共危險罪犯行,駕駛人若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駕照吊扣1至2年;若拒絕接受檢測,將面臨新臺幣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吊銷駕照,呼籲駕駛人務必配合執法,以免遭受重罰。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表示,毒駕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併發失控、高速行車等重大事故,為杜絕毒駕造成的無辜傷亡,有效防制毒品危害交通安全、降低道路風險,警方將持續保持高強度執法力度,絕不寬貸、絕不妥協。亦將依地區特性,加強於易發生事故路段、娛樂場所周邊等熱區加強攔檢辨識和查緝,民眾切勿因一時好奇或僥倖心態駕車上路,害人又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