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梧棲貨車酒瓶散落臺灣大道 清水警速疏導開罰3千至1.8萬

【報新聞 記者林致遠 台中報導】11月7日11時45分,王男(82年次)駕駛大貨車行經梧棲區臺灣大道左轉港埠路口時,因未將貨艙門上鎖造成貨物散落,所幸未造成傷亡,本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警戒及疏導交通,以防事故發生,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脫落、掉落」予以舉發,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本案於14時35分清理完畢後交通恢復順暢。警方呼籲駕駛人務必在出車前檢查車門有無緊閉,避免掉落、滲漏或飛散,以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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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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