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於追查毒品案件過程中,發現洪姓男子(62年次,職業為遊覽車司機,有毒品、詐欺、竊盜、侵占等刑資),因經常與他人發生行車糾紛,並好賭博而積欠債務,擔心遭人攔車討債,遂擁槍自重,經警方追查、跟監蒐證掌握行蹤後,順利將洪嫌查緝到案,並在洪嫌所駕駛之遊覽車上查獲改造手槍及毒品安非他命,全案移送後由南投地檢署依槍砲及毒品罪嫌起訴在案。
警方根據情資分析顯示,洪嫌從事遊覽車司機工作,明知持有非法槍彈涉嫌我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卻因經常與人有行車糾紛、擔心遭債主討債,即擁槍自重,無視遊覽車上乘客之安全,一但槍枝走火可能傷及無辜者生命財產安全,幸經警方循線查獲並於洪嫌所駕駛之遊覽車上查扣改造手槍1把、子彈4顆、毒品安非他命2.8公克及吸食器,扣案改造手槍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認係仿貝瑞塔手槍外型製造,擊發功能正常具殺傷力。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紀延熹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非法槍彈情資,請立即向警方檢舉,共同守護社會治安及大眾之生命財產安全,切勿心存僥倖,製造、持有、販賣及使用非法槍彈均屬重罪,必將依法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