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重建工程完成發包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警政大樓新址重建工程計畫,於110年10月獲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同意全額補助新建,歷經原地重建改採異地重建、共同性費用調漲及原物料上漲,興建總經費調整及設計量體修正等因素,於114年5月9日獲中央核定規劃興建地下1層地上5層RC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為1萬4,582平方公尺,總經費新臺幣14億84萬元辦理,其中中央補助11億4,200萬元,苗栗縣政府自籌2億5,884萬元,苗栗縣政府獲知新建案核准後,已積極完成統包發包事宜,新建警察局工程預訂於118年上半年完工,不僅只是新穎、舒適的辦公空間及便民的環境硬體升級,更代表警政服務現代化的里程碑,未來將為縣內治安維護、交通秩序管理及民眾洽公帶來更高品質的體驗,以提升警政服務品質。

現有苗栗縣警察局駐地,係於民國57年時任局長陳舉籌在苗栗縣政府及縣議會支持下興建,廳舍於翌年8月26日落成,使用迄今已逾55年,該廳舍是全省除了已列古蹟保護的新竹市警察局以外,建築最老舊的警察局,為改善警察同仁辦公環境及符合現代警政需求,於110年10月18日邀請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至苗栗縣警察局聽取警察局重建規劃簡報,並由時任縣長徐耀昌、立委徐志榮、議長鍾東錦(現任縣長)及議員羅貴星、徐筱菁等人陪同,由警察局報告說明局本部主體行政大樓自民國58年興建至今,礙於經費不足情形下,各棟建築物於71年至84年間多次興建,以致建物間有銜接之問題,各棟建物排列雜亂無章,重建經費礙於縣府財政窘迫致本案因自籌財源金額龐鉅,實非縣府所能負擔,在徐耀昌、鍾東錦等二位前後任縣長、縣籍立法委員陳超明、邱鎮軍、徐志榮等委員及縣內各級民意代表努力下,終於於8月28日完成統包工程發包,決標給金樹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縣長鍾東錦表示,感謝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公共工程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內政部及警政署等單位指導,新建案於統包工程發包後,預訂於118年上半年完工,將儘速要求廠商依限完成相關設計及施工,全力朝如期完工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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