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婦遭網戀詐騙淪洗錢車手 警即時逮捕送辦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114年6月17日14時許,接獲台新銀行臺中分行通報,一名58歲林姓女子持匯款申請書,準備將18萬元轉至自己另一帳戶,行員察覺其帳戶短時間內有多筆陌生大額匯入,懷疑涉及詐騙金流,遂立即通報警方。員警趕抵現場查證,確認林女已遭詐騙集團利用,帳戶成為贓款流通管道,當場依法將其逮捕。

據了解,林女今年5月間透過「抖音」認識一名自稱室內設計師的男子,暱稱「自由的風」,雙方展開網戀。對方以「製作流水帳」為由,誘導林女提供銀行帳戶,甚至在6月14日至16日期間,陸續將自身台新、合庫、永豐、中信等4家銀行提款卡與密碼寄送至新北三重。更離譜的是,詐團男子還透過LINE即時傳送對話範本,教導她如何欺騙行員。

警方查出,林女名下帳戶在6月17日當天即收受6筆匯款,金額共18萬3000元,來源包含多名不明人士,另有其他帳戶出現10萬、8萬、7萬等多筆款項流入,部分金流隨即被他人提領。林女雖聲稱因網戀深信對方才配合行事,但事實上早已成為詐團的洗錢車手。警方當場查扣其手機與通訊紀錄,全案依《洗錢防制法》移送臺中地檢署,檢方於114年8月4日偵查終結,並對林女提起公訴。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第一分局籲,詐團慣用「假交友、真詐財」手法,利用話術誘使民眾交出帳戶或提款卡,藉此掩飾贓款金流。警方提醒,凡有人以「幫忙過帳」「借用帳戶」等理由索取金融資料,即已觸法風險,恐成詐團共犯並負刑責。民眾應提高警覺,避免讓一時感情迷惑,成為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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