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一分局民權派出所於114年8月2日21時30分接獲報案稱,臺灣大道二段與民權路口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與重機車交通事故,副所長黃炳彰與警員王俊奇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就在事故處理後,該自小客車卻拋錨停在路中央,隨後警方協助接電發動,順利化解尷尬窘境並恢復車流!
經瞭解,周姓女子(67年次)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口時,不慎與一輛重機車發生碰撞,導致車輛熄火停於路中央,所幸女子未受傷,重機騎士則有輕微擦傷情形。警方獲報後到場紀錄測繪並疏導交通,就在處理程序結束後,周女嘗試發動車輛準備駛離,卻發現車輛拋錨,尷尬停在路中間。

周女表示,車內備有跨接線可協助發動。員警立即以巡邏車進行跨接啟動,順利讓車輛重新發動,並引導周女將車駛至路旁安全處停放。原先因事故與拋錨而慌張的周女,見愛車順利移至安全位置後鬆了一口氣,頻頻向警方致謝,並表示會盡快聯繫修車廠檢查車況,結束這場陸上驚魂記。另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距離該路口約500公尺處的臺灣大道與五權路科技執法路口,於7月12日也曾發生拋錨事故,當時由警員張家維、王俊奇協助順利排除,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就發生兩起類似事故的巧合,所幸最後都順利排除。
第一分局呼籲,駕駛人平時應定期檢查與保養車輛,行車前也應注意車況,以降低拋錨或故障的風險。如遇突發狀況導致車輛停在道路中央,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並在車後擺放警示標誌,提醒後方來車注意,同時可撥打110報警求助,由警方提供必要協助,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