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憂心風場設立,綠電進展與漁業權益需更平衡

漁民憂心風場設立,綠電進展與漁業權益需更平衡 | 索引新聞 INDEX News

索引新聞| 吳思妤
隨著離岸風電開發加速,台灣多地漁民團體近日對政府核准新風場設置提出抗議,認為漁業權益遭邊緣化。面對再生能源政策壓力與海洋空間競用爭議,各界呼籲建立更具協商性的風電發展機制,平衡漁民生計與綠能轉型的雙重目標。


彰化與苗栗風場爭議浮現,漁民集體發聲

近期包括彰化芳苑、苗栗通霄等地漁民,針對政府新核定的風電區塊開發計畫發起陳情與遊行,指出風場設置壓縮漁場空間、干擾魚群生態,並導致漁獲量下降。漁民團體批評,目前風電開發與漁業溝通流程形式化,補償金機制缺乏透明與公平標準。

部分風場甚至直接與漁港作業路徑重疊,造成船隻進出風險升高,已有地方公會提告要求暫緩執行。對此,經濟部能源署與開發商表示,將加強協調,並透過公開聽證與科學評估重建信任。


政策目標明確,但海域空間有限

根據政府規劃,台灣 2050 年須達成 40 至 55GW 的離岸風電總裝置容量,其中 2035 年前即須完成至少 15GW,對可開發海域壓力甚鉅。目前離岸風場多集中於台灣西部沿海,與傳統漁場重疊度高,導致空間使用競爭激化。

學者指出,離岸風電雖屬綠能,但開發階段若忽略社會與生態衝擊,可能造成社會信任斷裂,對整體能源轉型不利。


環評與補償機制需制度化與在地化

目前離岸風電開發需經環境影響評估(EIA),但漁民普遍反映參與過程資訊落差大、在地意見難以反映於決策。補償方面,過去多由個別開發商與地方協商,金額與方式缺乏統一基準,容易引發社區內部分歧與對立。

國發會與漁業署已著手研議將補償制度納入「區塊開發標準作業程序」,並研擬成立中介平台協助協商程序,促進資訊對等與共識形成。


多功能海域使用概念浮現,共存或成解方

部分開發商與漁民團體嘗試發展「漁電共生」模式,例如在風場範圍內保留部分傳統漁作區域,或導入養殖設施與環境監測合作。初步實驗結果顯示,若技術與制度配套完善,風電與漁業確有共存可能。

不過,相關法令尚未完整配套,仍須政府提出更細緻的規劃工具與激勵機制,避免使「共生」淪為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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