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警員何宥縉、李正得於114年6月17日2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見一名男子於頭份市中正路與興隆路口旁神色慌張,遂前往關心查處。
經警方瞭解,民眾從南部欲返回三灣租屋處,搭乘計程車因身上現金不足直達目的地而於半途下車,手機電力又耗盡亦無法聯絡同事接送,故由警方協助載送返回租屋處,渠對於警方熱心協助表示非常感謝。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本案男子因故受困路邊,所幸斗坪派出所積極協助,避免危害發生,熱心為民服務表現足為同仁表率,藉此呼籲民眾如有遇到困難應及時向外界求援,避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