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近年來警政機關積極推動數位化轉型,市警局為確保執法公正與預防不當行為,自114年6月起全面推行「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電子化」,警政廉潔效能及交通執法效率雙重升級,成為防弊革新的關鍵一環。
「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電子化」,具有三大優勢,第一點即時留痕、全面記錄,所有舉發案件皆透過警用行動載具M-police建檔,拍照並即時上傳至系統,避免事後竄改與人為刪除,且有效減少紙本錯漏。第二點杜絕貪瀆、保障警譽,電子舉發流程透明化,將警察執法行為全程納入數位管理紀錄,杜絕任何不當行為,捍衛廉潔形象。第三點提升效率、利民便警,電子舉發從製單、存檔到資料回報,不僅減少行政作業時間,更加速違規案件處理流程,即時排除交通壅塞,交通執法效率大幅提升。
目前內政部警政署已請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全面導入電子舉發制度,違規停車逕行舉發資料透過警用行動載具M-police連線監理資料自動比對,相片紀錄同步存檔,大幅提高交通執法的可信度與處理效能。
交通警察大隊長鄭鴻文表示,廉潔是警政的根本,科技輔助將成為未來執法的標準配備,透過系統防弊、數據佐證,讓人民信賴警察、警察安心執法,警察不僅守護治安,也守護公平正義。「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電子化」舉發系統不只是科技革新,更是廉政保障,是員警對自己負責、對社會交代,更是證明警察專業與廉潔的最佳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