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無家可歸 南庄警方積極協助尋家助落腳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於114年6月5日14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有老人居住在破舊之農舍內需安置,請求警方協助,所長黃智暉與警員邱文均立即前往處理。
經警方到瞭解,莊姓老翁(33年次)因先前居住房屋為其他兄弟姐妹所有,惟家屬陸續將土地及房屋賣出後,僅能搬出原先居住之地點,導致無家可歸,生活陷於困難,又因老翁家屬無法將其帶返家照顧,故警方聯繫苗栗縣政府社會處,經社工到場評估老翁具有農保年金,遂請老翁至社會處安排之租屋處落腳,後續由社工協助照護。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本案老翁因無家可歸受困路邊,所 幸南庄分駐所積極協助,避免危害發生,熱心為民服務表現足為同仁表率,藉此呼籲民眾如在轄內發現有獨居老人及弱勢民眾,可主動聯繫警方或通知鄉市公所、社福單位等,以便相關機構能即時伸出援手提供資源與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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