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檢打擊新興毒品再出擊 向上溯源起訴販售依托咪酯上游

苗栗地方檢察署

報新聞/編輯部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持續強力偵辦販賣新興毒品依托咪酯(Etomidate)案件,本署蕭慶賢檢察官繼去年12月間起訴被告賴姓、曾姓男子販賣依托咪酯後,積極指揮警方向上溯源,查出上游供應者為楊姓、林姓被告。其等交易頻繁,轉手之依托咪酯總量高達3380ml,交易總金額逾200萬元。本署檢察官調查相關證據,認楊、林二人犯罪事證明確,近日依行為時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藥事法第83條第1項販賣禁藥罪,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依托咪酯類毒品施用後很快達到酥麻放鬆快感,使施用者無法思考、昏迷、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身體、身體顫抖宛如殭屍,坊間多稱「喪屍煙彈」,國內已發生多起施用依托咪酯類毒品駕車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案例。另行政院業於113年11月27日公告再將依托咪酯類毒品提昇為第二級毒品,行為人自該日起所為之製造、運輸、販賣依托咪酯等犯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將持續與調查、警察、海巡、憲兵、關務等緝毒系統密切合作,強力查緝依托咪酯類毒品,全面瓦解供應鏈,守護民眾身心健康與公共安全,籲請國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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