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載貨未綑牢釀意外 通霄警方籲駕駛落實行車安全 by 編輯部 2025-04-30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通霄分局烏眉派出所於114年4月29日4時許接獲報案有交通事故,經了解係一名61歲樊姓男子駕駛曳引車,沿國道3號通霄交流道下匝道轉彎後,載運之磁磚散落縣道128,現場無人受傷,經查駕駛無飲酒情形,現場由清潔隊協助清掃,散落物經同意暫置大甲工務段土地,後續由駕駛人負責清運,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舉發,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民眾,駕駛車輛運送貨物時,應確實檢查貨物固定情形,避免因綑綁不慎導致物品掉落,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苗栗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前一篇豐原警分局辦理守望相助隊訓練暨運用 強化執勤量能 共築安全家園下一篇東吳大學狂升級!砸重本引進GeForce RTX 50 打造AI虛擬人教學中心 深夜電動公車拋錨卡路...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南屯區深夜街頭... 2026-05-14 親友寄放戶籍,是否會... 報新聞/編輯部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民... 2026-05-14 2天未進食陷困境 警... 【報新聞 記者林致遠 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 2026-05-14 馬岡警積極為民服務 ... 【報新聞 記者林致遠 台中報導】大雅警分局馬岡派出... 202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