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委員指控僑委會性騷擾案,查與事實不符 社會 by 李 振麟 2023-10-02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文、李振麟 經查當事人陳述如下: 職張希賢針對立法委員王鴻薇於 112 年 10 月 2 日記者會上控訴內容與事實不符之澄清文: 一、職與申訴人在台本為熟識同事,先後調至巴西工作,期間兩造有交往之 實,於巴西僑界均可作證,申訴人有主動搬至職住所隔壁、私下要求被申 訴人購買轎車接送、贈送奢侈品如 iphone 14 pro, Celine 包、購買往返首爾 機票及生活花費等行為。有關權勢性騷擾之申訴內容子虛烏有。 二、職於兩造交往期間因住所相鄰互動頻繁,加上陸續接收到記者、僑務諮詢 委員或僑胞等之檢舉,發見申訴人公務期間內外有多次與中國大陸駐外人 員聯繫交往、邀宴、往赴指定場所會晤等違反駐外機構人員安全保防注意 事項之情節,經職數度口頭規勸及告誡,申訴人均恐嚇職勿向上呈報,否 則將對外宣稱權勢性騷擾作為反制,職自知督導無方難辭其咎,為保公務 廉潔,已避免與申訴人公務以外之其他私下往來,並於 112 年 6 月 21 日自 請調職回台。 三、職發現申訴人違常行為本於職責當有義務即時糾正,乃係依法令之行為, 本不具不法性,職恪守職責卻遭受申訴人情勒,刻意不經內部申訴調查管 道,讓職適時反駁及舉證,逕向機關之外宣稱職權性騷擾,職對於申訴人 混淆視聽致本人名譽受損,感到相當遺憾,望鈞長明察。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李 振麟 經歷 中華社區報刊聯合新聞網記者、優傳媒記者、爽報新聞網採訪主任、報新聞報採訪主任 美國財務金融與國際貿易雙碩士、多年實務經驗, 報導類別專注國際財經產業,醫療、社團、藝文、生活娛樂等報導。 See Full Bio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前一篇台灣NO.1! 食品新銳Lypid與大拙匠人雙強聯手 國際舞台大放異彩下一篇桃園規模最大「楊梅體育園區」嶄新開幕 10/15前試營運免費入場 父子返家途中車突起火 勇警持滅火器幫滅火 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18時許一名38歲許姓父親駕車載5歲兒子下課返家途中,行經高鐵路一段、高鐵路橋時,自小... 2025-05-11 假投資真詐財 男陷「股往金來」陷阱誘捕車手成功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一名蔡姓男子在臉書上看到投資廣告,點擊連結後加入「股往金來」群組,依照指示下載APP完... 2025-05-11 仿電影犯案潑漆恐嚇 男子蒙面行兇仍遭北投警鎖定逮捕 報新聞/編輯部 台北市北投分局114年5月2日10時3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自強街店家鐵捲門遭不明人士潑漆... 2025-05-11 列車旅客突身體顫抖 鐵路警即刻關懷協助返家 報新聞/編輯部 有關民眾於社群網站分享拍攝之影片,為一男性旅客於昨(9)日18時25分許搭乘135次自強號... 202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