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苗警籲路邊停車守法規,共同維護交通秩序 by 編輯部 2023-08-16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市文峰街週邊近期有民眾報案稱車輛占用車道違規停車,警方到場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予以逕行舉發(7月份迄今計告發58件),處罰新臺幣6,00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苗栗警察分局呼籲民眾:無論有無路面邊線,占用車道停車將造成車道限縮,致車輛通過時(尤其大型車)無可避免跨越至對向車道之情形,請勿任意停車影響交通安全及秩序,避免受罰得不償失。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苗栗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前一篇民眾開車在上班時段突熄火停路中, 頭份警推車協助脫困下一篇龍井龍泉里活動中心啟用,台中市長盧秀燕「快閃防詐宣導」超用心 台北新生高架停車場電... 報新聞/編輯部 台北警分局中山一派出... 2026-08-03 台南警宣導「無適格駕... 報新聞/編輯部 將軍吼音樂節在海風徐... 2026-08-03 基隆慶安宮舉行漳州媽... 報新聞/編輯部 基隆市慶安宮今(3)... 2026-08-03 台東太麻里暖警休假不... 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大武警分局太麻... 202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