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埤鄉長停職 縣政府派員代理

▲新埤代理鄉長吳志江先生(圖/屏東縣政府民政處)

(記者黃婉柔/新埤報導)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全因案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本府依地方制度法82條第2項規定指派吳志江先生代理鄉長,交接典禮訂於113年4月30日下午1時30分假新埤鄉公所辦理,由本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期許在吳志江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