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藝人林千又報案指男友涉竊盜妨害名譽

林千又
圖:林千又IG

記者王百佑/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方接獲報案指出,於113年2月16日下午2時許,位於中山區林森北路107巷的一處住宅發生竊盜、毀損、侵入住宅、妨害名譽等案件。

報案人是女藝人林千又並稱當天下午返回家中時,發現家裡遭到翻弄,發現所擁有的名牌包包不翼而飛。林女指認特定的犯嫌為其男友賴男,並聲稱對方在Instagram上有妨害名譽的行為。警方接獲報案後,已獲悉特定犯嫌身分,並通知其儘速前往警局說明。

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發現案發期間賴男曾空手進入林千又住處,拉著一只行李箱駕車離開,經通知,賴男今天(2/17)中午前往中山一派出所製作筆錄說明案情,他面部留有淺淺抓痕,離開警所時迴避媒體鏡頭,直接搭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