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警打造路口停讓文化 宣導及執法雙效併行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你多久沒聽到「行人地獄」了?為甩開外媒過去報導的汙名,臺中警三分局在特別選定人潮雜沓的臺中火車站周邊作為禮讓行人示範路段,經警方加強宣導及積極執法,現在至車站實地觀察會發現,不管是汽車或是機車,每位駕駛看到斑馬線都會先減速暫停,左右察看等待行人過馬路後才通行,顯見民眾的用路安全觀念已大大提升,警方表示未來也會擴大至轄區其他路段,為守護行人安全持續努力。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統計,在112年間於火車站周邊的復興路與大智路段計開出99件未停讓行人違規罰單,經過警方的加強宣導與積極執法後,現在觀察民眾已多有停讓行人的習慣,警方表示未來也將持續推動本項工作,並擴大範圍延伸至轄區其他路段,希望透過宣導及取締併行的方式,讓每位駕駛行近路口時都能減速暫停確認有無行人再通過,確保行人通行安全。

▲圖說:員警於臺中火車站加強宣導路口停讓及強力執法,打造優質交通環境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圖說:員警於臺中火車站加強宣導路口停讓及強力執法,打造優質交通環境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另外,臺中警三分局分析112年轄內發生的交通事故案件,發現其中無號誌路口計死亡4人、受傷1991人,警方也提醒民眾,行經無號誌路口或閃紅燈未停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條第1項第18款–「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規定,可處600元以上到1800元以下罰鍰,在新的一年警方也會針對無號誌路口加強執法,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分局長謝有筆表示,警方執法沒有假期,113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為守護用路安全,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併排停車及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等至易致生事故之違規態樣加強稽查取締,同時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駕駛車輛行經路口記得「慢、看、停」,行人也要「停、看、聽」,互相禮讓共同營造優質安全的交通環境。

▲圖說:觀察目前臺中火車站交通情況,汽機車都會等待行人過斑馬線後才通行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圖說:觀察目前臺中火車站交通情況,汽機車都會等待行人過斑馬線後才通行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