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清水警方呼籲駕駛人 行駛近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

記者 彭可/臺中報導】日前,發生於113年5月4日20時01分,在沙鹿區鎮南路二段與福成路口,廖女(59年次)駕駛自小客車由福成路西往東左轉鎮南路二段,行人楊男(50年次)沿鎮南路二段東往西行走斑馬線欲穿越道路,雙方於路口發生碰撞。

臺中清水警方呼籲駕駛人 行駛近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圖/清水分局 提供)

造成楊男身體多處擦挫傷,送光田醫院救治,意識清楚,自小客駕駛廖女經警方實施酒測,無酒駕情事。另自小客駕駛於斑馬線上違規撞擊行人,肇事致人受傷,違反道交條例第44條4項,處新臺幣七千二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警方將依法舉發。

警方在此呼籲駕駛人行駛近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並注意有無行人通行,如遇有行人通過應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以維護他人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