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檢舉辦農業的營業秘密法產官學座談會

報新聞/編輯部

法務部蔡清祥部長率同最高檢察署邢泰釗檢察總長、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林錦村檢察長、法務部王以文參事,於今(2)日早上9時30分,蒞臨苗栗縣頭份市尚順君樂酒店,參與苗栗地檢署所舉辦農業的營業秘密法產官學座談會。此次座談會另邀請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李春芳主任、苗栗縣警察局詹忠副局長、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蔡政新副處長、轄區各偵查隊長、各鄉鎮市農會、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農業部農糧署北區分署苗栗辦事處、苗栗縣農會暨各地區農會、產銷班、青農、本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等參加,由本署蔡宗熙檢察長親自主持。


蔡部長於致詞中強調,營業秘密是國內各項產業賴以生存的關鍵,除了高科技產業以外,農業的營業秘密,包含種苗、種植技術、生物的晶片技術及經營管理的核心技術,均影響特定農業產業鍊的競爭力,實為國家重要經濟命脈及甚至影響國家安全,因此法務部推動修法,於去(112)年12月5日施行的國家安全法經濟間諜罪條文,特別將符合「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其中包括「農業」的營業秘密,均納入我國國家安全法的保護,任何為外國或敵對勢力侵害我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行為,檢警調人員自當全力偵辦。


邢總長特別關注營業秘密法研習會對於司法案件的助益,提及以往檢察官在營業秘密案件的起訴率、定罪率均不甚理想,透過檢察體系多年舉辦講習、座談會等活動,大幅提昇檢察官相關的辦案知能與技巧;在業者端部分,也強化了企業的自我檢視能力,從事前招募員工的宣導作業到事後的通報機制等,都要建立兼顧效果與效率的標準作業程序,藉以厚實國家競爭力、向下紮根,確立護國群山。林檢察長肯定本署今日舉辦以農業為主題的營業秘密座談會,由於國家安全法相關規範已將三項六種農業技術列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今日透過產業界、學界的案例分享,相信能更周全地確立相關概念、確保執行完備。


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朱盛祺(博士)科長首先就農業智慧財產技術授權經驗進行報告,舉其所研發之苗栗活菌1號微生物肥料、苗栗活菌2號多功能有機肥料菌種、苗栗活菌3號速效稻草分解菌,共計技轉授權16家廠商,累積技轉授權金達新臺幣913.5萬元為例,介紹研發成果之運用。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楊智傑教授則報告美國農業科技營業祕密竊取與執法案例,並以離職員工帶走農業機械研發資訊、偷盜基改玉米種子、竊取生技公司稻種及農業影像科技與搜索扣押程序等案例,提出如何強化保護農業知識產權之作法。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王遠志檢察官以其豐沛之執法經驗,透過案例,分析偵辦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之要領,並就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現行法律規範有如何之保護進行報告。與會者透過充分的意見交流與討論時間,均認為本次以農業技術為探討議題中心之營業秘密座談會,對於促進營業秘密的保護意識以及法律規範,具有相當正向效益。


蔡檢察長呼籲,營業秘密是各項產業競爭力的核心關鍵,甚而影響經濟發展、國家安全;而營業秘密不限於高科技產業,包括維繫更多基層農民家庭生計的農業技術,亦為營業秘密法保護的範疇。國內各項農業的特殊生產技術,均為國人共有的瑰寶,必須全力予以守護,若農業種苗或特殊種植技術,再不慎流至國外,未來數年時間,即可能造成國內特定農業產業的崩潰,嚴重影響基層農民的生計。希望藉由邀集轄區農會人員、青年農民共同參與此次座談會,喚醒農民保護農業技術及種苗營業秘密的意識,在國內農民的心裡扎下守護農業技術的觀念,期使眾人共同守護護國群山,以維繫國內諸多農民的共同生產技術,保護我國珍貴農業資產不再外流,共同捍術國家及產業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