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男童載著弟弟閒逛 忘記返家路 頭份警積極協助返家


【記者梁珍彗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於112年11月16日19時5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頭份市尖豐路有2名迷途孩童,請求警方協助。警員黃士宸、張芷妍及實務生張哲瑋等人立即前往現場,到達現場後發現為6歲男童騎單車載3歲弟弟2人在該處,隨即上前安撫,由於天氣寒冷,為確保男童安全,將兄弟二人帶至巡邏車上保暖,隨後通知渠等爺爺到場帶回照顧。
經查家住頭份市濫坑里之6歲男童於112年11月16日晚間趁家人不注意之際,騎單車載著3歲弟弟外出,卻忘記返家的路,被熱心民眾發現報警,員警積極協助返家,男童家人見男童安然無恙後頻頻向警方致謝,感謝警方熱心幫忙。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特此呼籲家中有幼童的民眾應隨時注意孩子動態,並注意行蹤,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