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求神拜佛無路用,仍被警方逮捕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88年次林男過去涉嫌殺人、毒品等2起刑案,因未到庭應訊,分別遭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檢署於109年間發布通緝在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日前循線在苗栗縣苑裡鎮某宮廟廁所處將林嫌逮捕歸案,解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經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警方追查林嫌於逃亡期間四處躲藏規避查緝,臺中市刑大偵五隊運用警察局自建之科技情資整合分析系統,將路口監視器調閱影像、情資線索等,進行大數據整合分析,來追查林嫌行蹤,進而日前掌握到林嫌於臺中市南區某宮廟參拜,因該廟宇當時參拜人數較多,考量林嫌有重大通緝事由,身材壯碩,且可能隨身攜帶武器,不敢輕忽大意,為求安全,遂繼續尾隨監控,當日林嫌又轉往苗栗縣苑裡鎮某宮廟參拜,員警趁其如廁心房鬆懈,現場又無其他民眾時,迅速出擊、予以壓制、上銬逮捕到案。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