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規定成年下修18歲 台中市政府教節稅妙招

報新聞/中部特派員鄒志中報導  2023年開始台灣民法規定的成年年齡從原本的20歲下修至18歲,台中市政府特別提醒民眾,家中如果有滿18歲成年子女,只要完成設籍,就有機會多1棟以上的房子,適用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地價稅。

台中市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依據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地價稅土地以1處為限,土地所有權人第2處以上房子,除非有已成年直系親屬,如父母、成年子女設立戶籍,才不受1處限制。

沈局長指出,從2023年開始,如民眾有2棟以上的房子,且沒有出租、營業,符合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以內,家中有滿18歲的子女完成設籍,地價稅就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

沈局長進一步說明,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從10‰至55‰,採累進方式課徵,而自用住宅用地則是採單一稅率只有2‰,不累進,稅負相差4倍以上,呼籲民眾把握節稅權益。

此外,也特別提醒民眾,記得符合條件者,只要在當年9月22日前完成設籍並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當年度地價稅就能適用優惠的稅率,如果逾期申請,則只能自次年開始適用。

台中市地稅局已於官網建置「18歲成年專區」(https://www.tax.taichung.gov.tw/787649/2202269/2202304/),相關訊息可至專區查詢,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