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查辦靜湖村村長補選賄選案件

苗栗地方檢察署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大湖鄉靜湖村第22屆村長補選選舉已於民國112年12月2日結束,苗栗查賄團隊為維護選舉公平、公正、公開,持續偵辦相關賄選案件,由苗栗地檢署吳珈維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內政部移民署苗栗專勤隊,共同偵辦葉姓候選人涉嫌以每票新臺幣(下同)1千元方式賄選之案件。專案小組於昨(11)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展開搜索、傳喚行動,並依據相關涉案人供述指揮司法警察執行逕行搜索,共傳喚葉姓候選人等涉嫌人3名、選民15名到案說明,扣得賄選款項13000元。承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葉姓候選人父子涉嫌投票行賄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另名陳姓犯罪嫌疑人及涉嫌收受賄款之選民則均諭知請回。

檢察機關以維護選舉公平性為首要任務,苗栗地檢署在此特別呼籲,舉凡提供金錢、禮品、餐宴等利益予選民以為投票之對價者,均屬賄選行為,請勿以身試法。本署對於所有檢舉賄選案件均有嚴謹之保密措施,請民眾勇於檢舉不法(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共同為乾淨選舉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