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遭詐團拘禁,使用視訊報案APP,竹南警迅速破窗營救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於112年10月7日晚間,接獲民眾使用「110視訊報案警政服務APP」稱遭不明人士帶往不詳地點限制自由達3至4天,並取走個人證件、提款卡、印章等物,警方研判為詐欺集團實施監控、軟禁之行為,循線掌握報案人現處本分局轄內苗栗縣竹南鎮海口里某處民宅內,本分局立即會同刑警大隊共同組成專案小組,緊急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到場搜尋被害人並執行破門攻堅,成功營救被害人,當場逮捕徐姓及陳姓等2名犯罪嫌疑人另於翌(8)日拘提徐姓及陳姓等2名共犯,全案詢後將4名嫌疑人依違反刑法詐欺、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3人法院裁定羈押,1人具保)。

由於詐欺集團洗錢需要人頭帳戶作為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用,常以「假求職」之詐騙手法誆稱帶被害人前往工作地點,實則帶往囚禁地點監控,主要目的在於能有效掌握人頭帳戶所有人不會中途報案、掛失或捲款脫逃,直到該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才會釋放被害人,本案有賴被害人機警,趁犯嫌疏於注意之際,取回自身手機並透過「110視訊報案警政服務APP」報案,使警方能快速掌握被害人所在位置前往營救被害人,並逮捕詐欺集團成員。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竹南分局呼籲民眾於求職時應加強檢視應徵資訊之真偽、勿信不實話術,並秉持證件不離身、不辦卡、不提供提款密碼或網路銀行帳號密碼等原則,避免遭詐團利用;請民眾下載「110視訊報案警政服務APP」,點開程式即可一鍵報案,具備視訊、同步錄音錄影、全程蒐證、精確定位等功能,無法出聲時亦可使用文字與警方對談,提供民眾另一種求救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