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賊偷遍車站商店街  警民合作人贓俱獲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長余承翰。

【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於南港車站商店街發生竊盜案件,經派員到場處置,查獲犯嫌陳女提袋內有未結帳商品12項,受害店家共9間,旋依竊盜現行犯逮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案緣112年7月下旬,南港派出所接獲南港車站商場保全報案,稱發現一名女子疑似竊取多家商店街之食品,經警方到場檢查該名陳姓犯嫌提袋,發現內有12件未結帳商品,受害店家共9間,陳嫌見事跡敗露,坦承竊盜事實,警方當場依竊盜現行犯逮捕,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竊盜罪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港分局提醒民眾,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對於竊取民眾財物,影響社會治安之不法分子,警方必迅速將其繩之以法,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