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7月1日掛牌輔助青少年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因應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採「行政輔導先行」制度,自112年7月1日起,將由少年輔導委員會專責輔導「曝險少年」,並擔任統籌及整合跨網絡單位資源,建立社會安全網,接住曝險及偏差行為少年,協助其家庭互動及經濟援助,輔導少年就學、就業等問題,使其健全並能正向發展。

有關曝險少年係指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一、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二、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三、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依新修正之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第2項規定,曝險行為少年由少年輔導委員會先行辦理行政輔導工作。隨著社會的變遷,少年事件處理將以柔性輔導方式代替威權式教化,減少其發生觸法案件及進入司法處遇的機率,警察局局長莊勝雄期許少年輔導員能開啟少年輔導新的里程碑,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莊勝雄局長表示: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後,曝險行為少年由少年輔導委員會先行辦理行政輔導工作,輔導經評估有效時,辦理結案;輔導無效時,請求少年法庭處理,如此的機制,係希望少年能透過先行輔導給予協助,避免過早進入司法體系,本次少年輔導委員會加入6名新的生力軍,將可充實輔導人力量能,達成少年輔導委員會輔導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