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青少年安全 警加強取締無照駕駛與飆車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暑假期間青少年經常結伴出遊,騎車及開車機會增加,為維護青少年交通安全及防制交通事故發生,中市警局規劃於校園周邊、噪音改裝車輛經常出沒及易發生危險駕車路段強化執法作為,除加強取締青少年無照駕駛行為、防制危險駕車外,並持續與環保局及監理所共同執行改裝車輛稽查及噪音取締勤務,維護交通安全及居住安寧。

▲圖說:中市警取締危險駕車及無照駕駛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圖說:中市警取締危險駕車及無照駕駛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統計今(112)年15月期間,中市警局取締未滿18歲青少年無照駕駛共計1,883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無照駕駛處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至12,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未滿18歲無照駕駛者,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車輛,一併處新臺幣6,000元至12,000元罰鍰,並記該車輛違規紀錄一次。立法院今年4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無照駕駛提高罰鍰上限至24,000元,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車輛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車輛加重處罰吊扣牌照,增訂應通知14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等規定,行政院預計於630日施行。

中市警察局表示,持續與教育局保持橫向聯繫,每月提供未滿18歲青少年無照駕駛清冊,由教育局透過學籍系統通知校方及家長進行後續輔導作為,落實教育及宣導面工作。中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鍾承志呼籲,青少年無照駕駛常因不熟稔交通法規、道路狀況及駕駛經驗不足等狀況,易生超速及危險駕駛情形,造成憾事發生。提醒民眾勿貪圖一時方便無照駕駛,應考取合格駕照再上路,並確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嚴禁有在道路上蛇行、競駛及拆除消音器等危險駕駛行為,亦請家長們多加關懷家中未成年子女,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圖說:中市執行「環、警、監聯合取締噪音改裝車輛」大執法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圖說:中市執行「環、警、監聯合取締噪音改裝車輛」大執法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圖說:中市警執行封閉式取締酒駕與改裝車輛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圖說:中市警執行封閉式取締酒駕與改裝車輛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