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第二分局於4月14日下午接獲民眾報案,稱北區山西路二段與北平路二段路口有發生交通事故,經警方迅速到場查處了解,該路口為普通二時相號誌化路口,現場為黃男駕駛汽車沿山西路左轉北平路往梅川西路方向行駛,與羅女駕駛普重機車載乘客丁女沿山西路往文心路方向直行時於路口發生碰撞肇事,車輛均多處受損。

汽車駕駛黃男無受傷,機車駕駛羅女左腳撞傷,後載乘客丁女身體有多處撞傷,二人均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室就醫,員警依規定對雙方駕駛人實施呼氣酒測,均未有飲酒之情事。目前員警正積極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以釐清發生經過,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提醒,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時,應遵守燈光號誌行駛,如號誌同為圓型綠燈時,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隨時注意車前狀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才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你我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