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一分局警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考量目前行人交通事故為民眾關心重點,為契合市民期待,同時展現警方維護行人安全決心,中市警一分局自本(3)月13日起,展開為期2週的「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加強取締車輛不暫停讓行人,執行3天以來,已取締的百餘件的「車不停讓行人」違規。

警一分局自本(3)月13日起,針對機關、學校、市場、百貨公司、風景區及醫院附近,有劃設行人穿越道與行車轉向交織較頻繁處的重要路口,加強規劃勤務執法,藉由強力執法手段,維護行人安全。
警一分局表示,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遇有行人穿越路口時,汽、機車都應該在行人穿越道前先完全停止,充分看清路況並確認距離行人行進方向約3公尺一個車道寬,已無行人始可通行。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警一分局不僅在加強執法期間,平時在執行各項勤務,如巡邏或執行交通疏導時,發現有不停讓行人的違規即會予以當場舉發或錄影蒐證後逕行舉發。執法4天以來,已取締了185「車輛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的違規,統計今年1月份迄今,已取締了331件「車輛不暫停讓行人先行」的違規。

警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提醒民眾,除了車輛要停讓行人外,行人也應當遵守相關法規,通過行人穿越道並儘速通過路口,不要低頭使用手機,不隨意穿越車道,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才能保障通行安全。為加強捍衛行人路權,交通部也預告修法,未來車輛行經行穿線不讓行人,不分大小型車,將提高為最重3,6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