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申請人須年滿65歲

桃市推動「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 張市長拜訪首件以屋換屋長者.。(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報新聞 /記者 蔡昀臻

桃園市長張善政今(9)日下午前往桃園區「中路四號社會住宅」,拜訪高齡友善換居住戶。

張市長表示,市府自今(112)年6月1日起開辦「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提供長者以屋換屋,從無電梯、缺乏無障礙設施的住所,換居到本市興辦的社會住宅,享有更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今日他特別拜訪首件成功換居到社會住宅的長者楊先生,關心其遷入後居住及適應情形,期盼「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能持續推廣,照顧更多長者。

中和四號社會住宅外觀時尚。(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中和四號社會住宅外觀時尚。(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張市長指出,68歲的楊先生原本一人居住在龜山區屋齡24年的4層樓無電梯公寓,楊先生的兒子看到「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資訊,認為相當適合父親,便主動接洽本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業者並提出申請,成功於8月1日起租,入住中路四號社會住宅。

張市長說明,楊先生原本居住的公寓約25坪,已成功出租,租金1萬元;同樣都是3房格局,中路四號社會住宅空間約40坪,租金含管理費則為1萬3,300元,且社宅內有電梯、無障礙設施與健身房等公共設施,讓居住品質大幅提升。

張市長表示,中路四號社會住宅的環境相當好,與傳統印象中的社宅不同,有完善的公共設施,對長者而言,不只能免去舊屋照顧修繕的煩惱,還能與鄰居互動、就近使用運動設施等,非常便利。

張市長說明,「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申請人須年滿65歲,且於桃園市僅持有1戶自有住宅,另申請人與家庭成員需符合相關經濟資格,包括:於桃園市、雙北、基隆及新竹縣市均無持有其他自有住宅、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應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112年為5萬5,920元)、不動產總價值則應低於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財產一定金額(排除於桃園市持有之1戶自有住宅,112年為580萬元整);原本居住的自有住宅需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出租,始能換居至本市興辦的社會住宅。

今日楊先生邀請張市長參觀他的新居,並向張市長表示,8月1日入住中路四號社宅以來,居住起來比原來的公寓方便許多,各方面感受都很好。

有關「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的申請資格及方式,可參考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https://ohd.tycg.gov.tw)及社會住宅服務中心網站(https://www.tshsc.org.tw),如有疑問可電洽社會住宅服務中心(03)333-1481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