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獲大規模洗錢犯罪組織,金額高達1億4千萬

圖: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及宜蘭縣等地的刑事局近日成功破獲一起洗錢犯罪集團案件,該案發生時間為111年9月至112年4月間。共有23名嫌犯被捕,其中包括主要嫌犯吳某。在這起案件中,警方查獲了大量的贓證物,包括超過34萬元的現金以及價值超過1,000萬元的虛擬貨幣、手機、電腦、公司印章和登記資料、提款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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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165反詐騙平臺發現,假投資詐騙案件成為目前所有詐騙案件中比例最高的一類案件,並且呈現逐漸增加的趨勢。為了打擊這種犯罪行為,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專門調查特定的投資平台,發現了涉嫌洗錢的幕後水房。該犯罪組織涉及大量被害人,對社會治安造成了嚴重影響。警方向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

調查發現,嫌犯洪某等人涉嫌招募人頭成立公司,並與嫌犯范某等人組成洗錢犯罪組織。洪某提供人頭公司帳戶,接收假投資詐騙機房獲得的被害人款項,然後轉入范某等人提供的公司或個人帳戶。這些款項經過多層轉移後,由代理人提領出來交給詐騙機房,以掩飾犯罪所得的來源。此外,嫌犯們還在手機內製造虛偽對話紀錄,假裝成”借貸”和”KYC驗證”的對話紀錄,以此方式試圖逃避檢警的追查。

圖: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提供

專案小組在跟監蒐證和確認線索後,進行了第一階段的行動。在111年9月6日至新北市、臺北市和宜蘭縣等地區,成功查緝了洪某等10名水房集團成員,並於同年12月16日結束了偵查工作,對洪某等10人提起了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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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一步的蒐證工作中,專案小組追蹤並掌握了以吳姓主嫌為首的水房集團虛設多間公司進行洗錢的證據。112年4月13日,專案小組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同時進行了搜查行動。他們拘提了該集團的主嫌吳某、重要幹部林某和洪某等13人,並查扣了現金超過30萬元等一系列物證,還發現吳某持有價值約1,000萬元的虛擬貨幣。經過警詢後,這些嫌犯分別被移送偵辦,涉嫌犯下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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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查,發現這個洗錢集團專門為投資詐騙集團進行洗錢,以謀取不法利益。初步統計,自從111年6月開始至被警方查獲,他們已經使用了11間人頭公司,詐騙了143名受害人,洗錢金額高達1億4,00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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