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來!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11月30日上路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今年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修法即將上路!為了讓民眾了解「電動自行車」已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以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新修法規定,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特別前往某食品加工廠,針對廣大的移工們加強宣導:「掛牌才上路 保險不可少 駕駛滿14歲要知道」等重點,以宣達「交通更有序、大家都安心」效果。

▲中警第一分局特別前往加工廠,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中警第一分局特別前往加工廠,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因節能減碳新思維興起,國內目前除了汽、機車及大眾運輸工具外,電動自行車已成為許多民眾及移工朋友普遍喜好使用之代步交通工具,交通部為使俗稱「電動自行車」管理更為完善,特地修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預計於111年11月30日實施。第一警分局於新制實施前,馬不停蹄的向轄內民眾宣導相關重要規定事項,讓民眾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更放心、更安心,同時也發揮巧思,藉由移工們幫忙以不同語言宣導,貼近員警和新住民之間的距離感,也讓所有移工對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新制有了新的了解。

中市警一分局長張啟祥表示,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即將上路,特別於11月14、15日辦理講習,讓執法員警熟知新制實行的各個注意事項。另外,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111年11月30日將正式納管,上路趴趴走前必須「掛牌、保強制險」,駕駛年齡須滿14歲以上,不得附載人及最高限速25公里,更不可酒駕、毒駕,以維護行車及用路人安全。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上路,警方先行辦理員警執法講習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上路,警方先行辦理員警執法講習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