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查獲市議員現金賄選 李伯利:台灣民主再次受創

【記者蔡復安/台南報導】台南市某市議員候選人,涉嫌以11萬元至15千元現金向選民賄選,昨(12)日檢察官拘提該候選人及2名助理,傳喚17位選民,今日凌晨訊後向法院聲押該候選人。無黨籍台南市議員候選人李伯利表示,「言猶在耳,果真發生賄選案,台灣民主再次受創」。

截至111112日,台南地檢署受理檢舉賄選案件已有195件,李伯利表示,才說擔憂這次九合一大選已染上黑金與賄選,「言猶在耳」,果真在台南就發生賄選案;李伯利重申,「清廉」、「不貪不取」,是從政、為官者最基本的道德紀律。

「賄選不僅重創台灣民主,也讓人民對台灣民主徹底失望」,李伯利強調,賄選歪風必須強力根除,否則,人民如何能相信民選公職,可以「清廉自持」、「公平公正」監督市政、為民把關?

李伯利表示,「創造清廉政風」是的主要政見之一,他支持全面查察取締賄選,呼籲人民反賄選;各政黨提名候選人應提高道德標準,落實「背景調查」,嚴格審查資格,以負起社會責任。

李伯利指出,深化民主、杜絕黑金,不僅是民主國家政府部門的重點施政方針,也是群民應有的共識。唯有廉明、公正的執法,才能導正政治風氣,使人民對政府有所信任與信賴;「民主政治之基石,建立於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機制,政府須確保民眾能在公平競選的活動過程中,選出優秀的人選擔任公職人員」。

李伯利說,候選人若以賄選方式尋求當選,大家可想而知,為了回收選舉期間所付出之賄賂財物,當選後勢必想方設法,利用其權勢圖謀不法利益,「賄選與貪瀆形成惡性循環,腐蝕民主政治之根基」。

李伯利強調,賄選影響選舉公正性與社會善良純樸風氣,亦是敗壞選風及政治清廉之根源,民主法治國家對賄選犯行,莫不懸為厲禁,全面防杜遏制,嚴懲不貸。

據了解,1112日下午,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該市議員候選人競選總部及住家等4處所執行搜索,並拘提該候選人及其助理2人,傳喚鍾男等17位選民釐清案情。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該市議員候選人於1119月至11月間,以每票現金新台幣1萬元至15千元不等之代價,行賄台南市境內具有山地原住民選舉權之選民,企圖以此影響選舉之結果;認該市議員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之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於1111113日凌晨,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