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警監聯合稽查」不停歇 噪音改裝車無所遁形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為防制非法改裝噪音車妨害安寧,中警第三分局幾乎每月都協同環保、監理機關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8日晚間,警方再度規劃專案勤務,在東區進化路與力行路周邊,攔檢疑似非法改裝及噪音超標車輛,透過「馬上抓、馬上測、馬上罰」三步驟,當晚即檢測出11輛不合格、2輛二次改裝車輛,依法開出逾3萬元罰單,持續守護轄區安寧的居住品質與安全的交通環境。

▲員警將攔查的疑似非法改裝車帶往噪音檢測站進行實地檢測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員警將攔查的疑似非法改裝車帶往噪音檢測站進行實地檢測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於8日晚間會同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於東區進化路與力行路周邊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將行經攔查點的疑似非法改裝及噪音車輛,逐輛帶往環保局設置的檢測站進行實地檢測,經由儀器設備計檢測出11輛不合格噪音車,最高甚至測得107分貝,相關不合格車輛環保局於現場即依噪音管制法規定告發,另外,本次勤務還查獲2輛經檢驗合格卻又再度變更排氣管的二次改裝車輛,也同時依「噪音管制法」第8、23條規定當場告發,在2小時內開出計新臺幣32100元罰單,後續也將持續要求不合格車輛限期改善至複驗合格為止。

▲檢驗合格後再改裝的二次改裝車輛也遭當場告發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檢驗合格後再改裝的二次改裝車輛也遭當場告發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警方呼籲,非法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而非法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罰鍰。另外,民眾如在路上發現有非法噪音車擾寧情事,於30日內可上傳相片或影片至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 檢舉,經查證屬實後亦將通知車輛到檢。

分局長楊川表示,第三分局在今年度已配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執行超過11場次的專案勤務,攔查檢驗不合格之噪音車輛已達89件,而同仁在執勤時所通報之疑似非法改裝噪音車輛也已達889件,警方對於取締非法噪音車不遺餘力,未來更將持續與環保、監理機關執行聯合稽查工作,全面打擊非法噪音車,共同守護轄區安寧、維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