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的傢伙不見了 警10分鐘找回外送員愛車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1名51歲的周姓男子日前準備外送上工時發現愛車不翼而飛,他直覺遭竊立即報警求助,然員警綜合線索研判,機車失竊的機率並不高,透過警用系統和周男核對前一天的行程,他才想起自己回家前曾至附近的超商購物,就這樣不到10分鐘,員警便在超商前找回周姓男子的愛車,他也不好意思地說,大概是因為最近天氣炎熱,被太陽曬暈了,竟也就忘了自己的停車位置。

▲立德所員警在超商門口找回周男記錯停車位的機車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立德所員警在超商門口找回周男記錯停車位的機車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日前中午獲報機車失竊,警員鄭裕憲、黃任民、實習生許兆智前往東區台中路現場協助。據51歲的報案周男所述,平時都將機車停放在住家附近的停車格內,當天中午準備出門騎車時,卻發現機車不翼而飛,直覺愛車遭竊,他心涼了半截,趕緊報警協尋。然經警方進一步確認,機車鑰匙仍在周男身上,其自陳的停放時地,也與警用系統查證結果不符,經過員警提示,周姓男子才猛然想起,自己前一天返家時,因熟悉的停放處已無空位,他曾先繞去鄰近的超商購物。

員警聽聞後,立即前往其昨日造訪距離不到500公尺的超商查看,果不其然,周姓男子的機車就好好地停放在超商門口,對於自己的迷糊造成一場虛驚,他也尷尬地直說抱歉,感謝警方耐心協尋,稱自己可能因為是天氣炎熱,才會熱到暈頭轉向,拋下機車就這樣步行回家。

警方提醒,有時記憶並不可靠,停放車輛後,可能因停放時間較長,或因停放車輛多、地景相近等諸多因素,發生記憶模糊的窘境。警方建議,可透過手機拍照留存的方式,停車後拍下停車位置及周遭環境或附近門牌,幫助回想並加速找到自己愛車,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的困擾。另外也提醒民眾,離開車輛時,也勿貪圖一時之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上,避免遭宵小覬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