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治療越貼近,生活品質越促進

記者李振麟/新北市報導

文、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理事長吳菁宜

筱晴打電話給退休到美國定居的叔叔和嬸嬸,詢問他們的近況,嬸嬸表示,叔叔因為年紀大了,手沒有力氣轉不動水龍頭,後來直接找了職能治療師,請他們提供職能治療服務,幫忙改設計水龍頭的形式,讓叔叔可以不花力氣就能開水龍頭,因為不用再求人,叔叔嘴角上揚的弧度變大了。

反觀國內,王奶奶右手因為受傷而無法舉起,以前是家裡的主廚,但是受傷後只能只能在旁邊看,心情越來越低落,常常一個人在客廳發呆,家人看在眼裡也不知如何幫忙,後來間接得知職能治療師曾經幫一些行動不便的長者改善活動表現,透過長照服務轉介給曾翊庭治療師,曾治療師觀察王奶奶手舉的高度,發現王奶奶有動作,但是受限肌力不足舉不高,因此調整砧板的高度,王奶奶就可以做切菜的活動,可以一起參與熱愛的煮菜活動。王奶奶開心的不得了,詢問曾治療師,以後可否直接找他來教自己,曾治療師笑著說,要私人教你可以,但是我不能說是提供職能治療服務,因為你沒有醫師的診斷、醫囑或照會;王奶奶不解,這樣的專業指導明明就是自己的需求,自己也不是要看病,只是想要跟家人一起做菜,為何不能夠直接找到這樣的服務?

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理事長吳菁宜表示,這樣的狀況在國內國外差異很大,主要是受限於國內的法令所致。國內的職能治療師法是20年前立法通過,當初立法原因是為讓民眾能接受正規的職能治療服務,當時的時空背景職能治療服務對象多為傷病個案,因此並須先由醫師診斷疾病,再由職能治療師提供服務,以達到最大的成效,然而隨著時代進步,人們對於健康觀念與時俱進,職能治療不再僅聚焦再傷病的治療,而是如何幫助健康或亞健康的個案,運用職務再設計或輔助器具,表現最大化的功能表現,改善自己的生活品質;然而法令未能與時俱進,限制職能治療可提供的便利性,當民眾需要職能治療協助的時候,即使個案不需要診斷或醫囑,只是想要讓生活品質更好或是只是需要一些生活上的指導,來達到自己的期盼生活,依照現行的法令,若無醫師開立診斷、醫囑或照會,職能治療就不能運用專業來幫助有需求的民眾來達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品質。

吳菁宜理事長也進一步說明,因為國人對於職能治療的殷殷需求,職能治療師專業一直再推動職能治療師法修法的事宜,希望能讓不需要診斷、醫囑或照會的民眾可以自行尋求職能治療服務;而需要診斷、醫囑或照會的病人,仍依現行由醫師診視後再轉給職能治療服務,目前有一些立法委員提出不同版本等待衛環委員會實質審查。為讓民眾能更便利取得職能治療服務,吳菁宜理事長呼籲社會大眾能支持職能治療師法的修法,讓大家可以獲得便利、有品質的職能治離服務,提升大家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