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行《財劃法》規定看新竹縣市合併升格

作者:蔡永澤

近來在公投後台灣政府積極推動新竹縣市合併升格並以提案修訂《地制法》來推動。多人認為這是一種政治算計因為完全破壞原先的認定標準,對此我認為應先修《財政收支劃分法》,再處理縣市合併,否則可能將影響到人民觀感。

以現有財政分配制度勢必造成地方靠升格的問題。目前造成地方政府之間與民眾對政府政策的觀感不佳畢竟台灣只是個海島缺有那麼多直轄市,而另一個觀感是為了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六都拿了 62.76%的經費,其他 16 縣市只有 24%,鄉鎮市 8.7%,由此更是會看成政治算計的權謀,透過升格為直轄市,就能再選又增加收入。解決之道應該是讓所有地方政府都有平等財政權,就算未來六都未來可能變成七都或九都,目前政府的政策是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都是按公式來分配,所以不管幾都,還是64.87%的比例給直轄市。

縣市升格但要有民意與法制的配套例如修改《地方制度法》,將直轄市人口標準的125萬人,下修為100萬人,就有「因人設事」,以及行政區劃「政黨化」的不良觀感。以今年前 11 月稅賦資料,中央的國稅佔全國稅收的 87%,地方稅收只有 13%,地方稅收總額3400億,更不到中央營業稅單一項目的 7成,顯見垂直不均比水平不均更嚴重。改善財劃法修訂要讓縣市或直轄市平等化,升格就不是必須的。中央應拿出淨收入的一成給地方,並增加中央和地方按一定規則分享收入的稅收,這樣地方政府就更有拼經濟,改善生產與經濟環境,創造更多的稅收,簡單的說就是增加共分稅的機制,讓地方政府開源梗可以讓地方多一點稅收,如此則一方面讓地方平衡發展,二方面也讓地方有動力刺激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