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防疫禁令  泳客硬闖海興泳池  基警四分局依法取締

【記者方笙楠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臺升為第三級警戒,於110年5月17日公告防疫措施,請民眾盡量避免出門且不論室內戶外須全程配戴口罩,並封閉全市風景區及暫停周圍海域休閒活動,市長林右昌藉由各種場合及透過新聞媒體多次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違反者經勸導不聽,將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將嚴格執行。

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中華路分駐所警員邱裕勛、葉立誠於110年5月25日中午於基隆市湖海路段海興游泳池,執行防疫查察勤務時,發現有二名男子違規進入市府公告封閉之場所-海興游泳池游泳,立即勸阻要求上岸並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開立通知單後全程錄影蒐證,函移衛生機關依同法第70條第1項裁處。

第四分局長蘇保安呼籲市民朋友遵守政府防疫規定,不得進入已公告封閉之場所,確保大眾健康安全保障,第四分局於防疫期間均規劃警力至轄內景點(大武崙沙灘、海興游泳池、情人湖公園)及易聚集場所,加強防疫措施勸導及取締,如有發現違規進入公告封閉之場所或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者,將會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究辦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