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牌照稅繳納期限至5月3日 提醒民眾儘速繳納

【民眾新聞網綜合報導】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110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5月3日,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儘速向該處、該處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及士林監理站牌照稅服務櫃臺或所屬12個分處申請補發並繳納。如逾期繳納,將依規定每超過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

該處說明,最近接到民眾來電反映未收到牌照稅繳款書要求補發,主要原因為民眾搬家遷戶籍地址,但忘了申請變更車籍或通訊地址。該處提醒,民眾在戶政機關辦理戶籍地址變更時,可一併勾選將最新戶籍或通訊地址通報監理機關,監理機關審核後將更新車輛的車籍或通訊地址,同步更新了燃料費及牌照稅的通訊地址,一處申請多元服務。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稅,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建議多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即使沒收到繳款書,也沒關係,只要點選該網站/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直接線上繳稅,快速又方便。

該處特別提醒,今年牌照稅更有多家行動支付業者提供優惠回饋方案,且每家業者所搭配的信用卡回饋方案各有不同,民眾如選擇以信用卡繳納稅款,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的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因信用卡授權繳稅成功後,就不能更正或取消,所以在繳納前要考慮清楚要使用哪一張信用卡喔!另外納稅義務人如有受疫情影響,無法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詳情可至該處網站首頁/新冠肺炎稅捐e專區查詢。

民眾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分處洽詢,或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181、18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