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菜首選食材―陽明山箭竹筍 即起申辦採筍證

【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陽明山管制區範圍內採摘的年菜食材首選–陽明山箭竹筍,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凡淡水、三芝、石門、金山、萬里區內符合資格的民眾皆可向新北市上述區公所提出申請,有效期為2年。今年除了可跨區申請,市府為簡政便民,將提供下里服務,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就近送件申請。另外外籍配偶倘有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也可替代國民身分證進行申請。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採陽明山區箭竹筍對早期附近農民意義非凡,除可補充日常食物不足,亦可販賣補貼家用。去年適逢換發採筍證,共有536位民眾遞件申請。今年倘有符合資格的民眾,在受理時間內,除可跨區申請外,新北市政府三芝、石門、金山、淡水及萬里區公所將提供下里服務,民眾可就近到公所指定地點遞件申請,若需相關資訊可洽詢各區公所。另外提醒農民採筍時,應注意相關法令,避免觸法。

他說,箭竹筍口感清脆爽口,且富含纖維質、蛋白質、水分及維生素,有助腸胃蠕動、促進新陳代謝,適合作為年菜食材。陽明山箭竹筍為野生自然生長,沒有農藥殘留的疑慮,品質新鮮且口感水嫩,故深受饕客們喜愛。

但依據「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申請採摘箭竹(包籜矢竹)筍作業要點」規定,申請採筍人應具有農民身分,且農地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或設籍於新北市的淡水區水源里、樹興里、三芝區興華里、店子里、圓山里、石門區(山溪里、乾華里、金山區兩湖里、重和里、萬里區磺潭里、雙興里、溪底里等12個里,符合前述資格的農民或其配偶及年滿18歲的直系親屬,皆可申請,每戶不得超過4人。

採筍證有效期間為2年,限本人使用,採筍時應隨時攜帶並接受查驗,且不得轉讓或租借,違者將取消資格3年。另每年僅開放兩期的採筍期:第一期自2月15日至4月15日,第二期自8月1日至9月30日,且採摘地區,以國家公園內一般管制區為限,未經核准,不得私自竊取、收受、販售,民眾採摘時須注意相關法令。

另外,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考量農民外籍配偶亦為家庭成員,因此自109年起,開放同意以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3年以上每年183日以上居留事實可替代國民身分證進行申請。

圖說:農民整理箭竹筍情形。〈照片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圖說:新北市區公所現場受理民眾申請採筍證資料照片。〈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圖說:箭竹筍料理。〈照片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圖說:箭竹筍去籜照片。〈新北市農業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