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區新北大道未完工建物 限3日內抽除積水 一個月內完成環境整頓

【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環保局、工務局及新莊區公所今〈26〉日針對新莊區新北大道7段未完工建築物地下室積水及影響環境衛生一案聯合稽查,並要求地主及承造人到場說明,並要求3日內抽除積水,一個月內完成環境整頓並封閉出入口,限期28日中午前完成改善,逾期按日連續處罰。

聯合稽查小組指出,市府環保局及工務局曾多次要求起造人及土地所有權人改善環境衞生,今天特別要求承造人到場,明確告知市府強力執法的態度與決心,請業者務必配合改善,否則將持續依法重罰。

環保局強調,後續會定期監督業者直到改善完成為止,決不讓都市中存在影響環境衛生的毒瘤。

聯合稽查小組今天現場稽查達成下列結論:

建築物地下室積水部分,限期3日內7月28日前抽除完成,並封住開口,避免下雨再次積水,以維公共衛生。經查,承造人已於現勘當日下午開始抽水。建築物一樓開口部分,限期1個月內8月25日前封閉完成,避免民眾誤闖,以維周遭治安安全。

頂樓與周邊堆置有礙衛生之物,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現場開立舉發通知書,處最高額度6000元罰鍰,並限期28日中午前完成改善,逾期則按日連續處罰。建築物可供使用部分,起造人未依照規定辦理變更設計申請使用,工務局依違反建築法第55條,並依同法第87條規定,處起、監、承造人各新臺幣9,000元整共罰2萬7000元。

另外,新莊警察分局已於現場設立巡邏箱,定期巡視以協助監督改善情形及維護公共安全。

圖說:新北市環保局、工務局及新莊區公所聯合稽查新莊區新北大道七段一棟未完工建物影響環境一。〈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圖說:新北市聯合稽查新莊區未完工建物二。〈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圖說:新北市聯合稽查新莊區未完工建物三。〈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圖說:新北市聯合稽查新莊區未完工建物四。〈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