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防疫為名對限制出境者電子監控 李貴敏:開民主倒車

【民眾網綜合報導】立委李貴敏昨(13)日在臉書發文,質疑政府以防疫為名,電子監控大行其道。執政黨立委竟順勢呼應對「限制出境」者採用電子手鐐腳銬監控,讓人匪夷所思,「限制出境」者之犯行未必經判決,行政機關在未經法院裁定前,逕以有犯罪嫌疑及偵查必要而對「人身自由」加以限制,李貴敏質疑,這不正是開民主倒車嗎?台灣難道是警察國家?

李貴敏指出,針對去年刑事訴訟法修正「限制出境」規定時,司改會就巳明確表明「檢察官身為犯罪訴追者,可能會為了偵查便利….忽略限制出境、出海對於被告權利的侵害而有濫權的情形」,而要求所有限制出境的案件均應交由「法院」決定。對於情勢急迫而檢察官來不及聲請法官裁准時,雖可先為「限制出境之處分,但仍應於事後聲請法官裁定,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昨日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中,法務部與司法院均確認目前「限制出境」之實務作業係由檢方逕自處分未通知受限制人。又,除已逾法定「限制出境」期間而需繼續限制者外,竟然也不用取得法院事前或事後的裁定核可!這種作法顯然侵害人身自由,更與「人民為主」及「民主自由」精神不符,而有妨害人權之嫌。

尤其,今天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討論相關議題時,法務部也表明不能通知受限制人的唯一理由就是「偵查不公開」。但一如過去司改會等單位質疑,為何修法未採「法官保留原則」,或比照通保法送法院裁定,以確保人民權利不受侵害?送法院裁定有何困難?又何來偵查不公開的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