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表揚活動 開始徵件

「109年度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表揚」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辦理徵件,獲選績優的學校可獲得獎座、獎狀及最高新臺幣20萬元;個人可獲得獎座、獎狀及國內、外增能進修的機會,歡迎各界踴躍申請,表揚為推動客語教學辛苦付出的學校與人員。

客委會致力於客家語言復甦,為鼓勵落實及推廣客語教學卓有成效之學校及幼兒園,及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訂頒「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期透過獎勵學校及個人的方式,鼓勵推廣客語教學,發展客語生活化的學習環境,並增進莘莘學子「講客」的自信與榮譽,進而傳承客家語言文化。

為了鼓勵學校與個人共同推動客語的傳承與發展,客委會從107年開始辦理表揚活動,合計已頒出36件團體(學校)獎及新臺幣720萬元的獎勵金、36件個人獎。客委會特別強調,每一位擔任客語教學相關工作者,都是臺灣推展客語傳承的重要推手,不可或缺的一環,也都是客語薪火相傳的關鍵人物,這個獎項是不分職位、年資的,只要您是在第一線辛苦付出的客語教育人員或熱心客語傳承的人士,都歡迎申請或推薦。

相關申請程序及條件詳見客家委員會官方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布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申請資料收件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請以掛號寄送並附上申請資料電子檔,另於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計畫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