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刑大偵四隊持搜索票登門查緝,查獲林嫌(男、81年次)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1包(毛重1.0克)、大麻1罐(毛重8.8公克)、吸食用煙斗1個、研磨器1個等證物,全案依法移送臺灣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查緝過程中,林嫌老神在在表示家裡沒有違禁品,家裡全部都可以看,經警方仔細搜索家中各處,竟發現違禁品就藏放在犯嫌腳前桌下,這下人贓俱獲,犯嫌百口莫辯。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提醒「不碰大麻 不惹麻煩」,國內施用大麻者不在少數,不論吸食或持有大麻,都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行為,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圖說:警方在嫌犯腳前桌下搜出毒品、人贓俱獲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https://d16ad5czovw3en.cloudfront.net/wp-content/uploads/2023/11/13190847/%E6%A1%8C%E4%B8%8B%E6%90%9C%E5%87%BA%E6%AF%92%E5%93%81.jpg)
![▲圖說:警方查獲林嫌持有的毒品大麻、吸食煙斗及研磨器等證物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https://d16ad5czovw3en.cloudfront.net/wp-content/uploads/2023/11/13190723/%E7%A0%94%E7%A3%A8%E5%99%A8%E7%AD%89%E8%AD%89%E7%89%A9.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