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新聞|黃振綱/越南 綜合報導] — 越南國會第十五屆第十次會議傳出重大政策突破!多位國會代表提案要求所有投資專案必須繳納充足保證金,防止投資人中途棄案或隨意轉手套利,這項改革旨在杜絕「投機炒作」與「專案空轉」亂象,保障地方政府與市場穩定。同時,《投資法(修正案)》正加速推動簡化行政程序、削減有條件投資領域,並完善投資優惠機制,為台商營造更透明、可預期的投資環境。
國會改革提案,鎖定三大亮點
強制保證金制度防止專案「爛尾」
國會代表阮初輝(海防市)直指當前痛點:部分國際集團與本地企業聯手畫出超大型專案,吸引地方政府期待與土地資源投入,結果卻轉手套利、坐收土地增值紅利,讓地方白白承擔「機會成本」。阮代表提案要求所有投資專案繳納「充足規模」的保證金,若投資人中途棄案或轉售專案,此筆資金將用於補償地方政府損失,有效遏止投機行為。
消除《投資法》與《房地產經營法》雙重標準
國會代表段氏清梅(興安省)指出,《投資法》第 35 條與《房地產經營法》第 41 條對專案轉讓程序存在「雙軌制」矛盾,導致投資人不知該依循哪套規則,甚至造成各地建設局與財政局互相推諉。段代表建議國會統一規範,明確專案轉讓適用單一法律程序,或規定已完成《房地產經營法》手續者無需再辦理《投資法》調整,大幅降低企業合規成本。
規劃與投資緊密連動,杜絕專案擱置
國會代表潘德孝(興安省)與阮初輝強調,規劃是投資的先行基礎,《投資法(修正案)》必須明確規定「專案須絕對遵循已批准規劃」,避免專案因規劃矛盾而長期擱置。此舉將大幅提升專案可行性與落地效率,保障投資人與地方政府雙方利益。
台商迎來三大投資利多
簡化行政,從前置審批轉向事後監管
《投資法(修正案)》草案共 7 章 53 條,明確縮減需「投資主張批准」的專案範圍,並削減 25 個不符合條件的有條件投資行業,調整 22 個行業適用範圍。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建議,將管理方式從行政「前置審批」全面轉向「事後監管」,大幅縮短台商投資審批時間。
鎖定高附加值產業,台商優勢產業獲政策加持
新版草案特別強化對科技創新、數位轉型、半導體產業、綠色經濟、循環經濟與產業集群發展的投資優惠。台商在電子製造、半導體供應鏈、智慧製造與綠色能源等領域深具競爭力,將直接受惠於越南新一輪產業升級政策。
外資交易機制大幅鬆綁,資金進出更靈活
越南已於 2024 年 11 月正式取消外資投資者「全額預付制度」,並導入 KRX 交易系統與 STP 支付平台,股權交易結算流程大幅簡化。富時羅素已宣布越南升格為「次級新興市場」,並預計 2026 年 9 月正式納入 FTSE 新興市場指數,國際資金湧入趨勢明確。

專家見解:台商如何搶佔政策紅利?
東協商會(社團法人東協商貿發展策進會)|黃振綱 理事長
保證金制度對台商有何實質影響?
保證金制度的強制實施,標誌越南投資環境正式告別「野蠻生長」階段,邁向規範化與透明化。對認真經營的台商而言,這是重大利多:市場投機者將被有效淘汰,專案轉讓機制更清晰,土地資源配置更公平。台商應積極把握此波改革窗口,優先選擇規劃明確、政府背書的優質專案,長期深耕獲利可期。
台商現階段應關注哪些投資機會?
《投資法(修正案)》明確聚焦半導體、數位科技、綠色經濟與產業集群,台商在這些領域擁有技術與管理優勢,應加速布局。同時,越南股市升格在即,外資交易機制全面鬆綁,台商可結合實體投資與資本市場操作,享受雙重紅利。建議台商與熟悉越南法規的在地夥伴深度合作,密切追蹤 2025-2026 年國會立法進程與地方執行細則,確保投資決策與政策方向同步。

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2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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