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酒駕犯易服勞務新工作

報新聞/編輯部

「易服社會勞動」是指犯罪者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得聲請以社會勞動代替入監執行。南市酒駕犯若易服社會勞動,向來是配合清潔工作為大宗,但未來可能會有所改變,臺南街頭可能出現一群手持宣導標語並著統一背心的易服勞務者,與警方共同進行勿酒駕宣導,公墓區也會出現易服勞務人揮汗拔著雜草的畫面出現。

近日臺南市府召開會議,邀集臺南地檢署及市府各局處,商討除了臺南殯葬管理所過去申請過的殯儀館清掃、環保局清潔隊申請的清溝、淨灘、拆解彈簧床……等工作,更適合酒駕者易服勞務之工作項目,其中以警察局提出的路口及八大場所嚴禁酒駕宣導及民政局提出的公墓登革熱孳清較為特別。

圖: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市警局長方仰寧認為,國人對酒駕者深痛惡絕,惟酒駕者多半有投機性及成癮性,針對酒駕犯易服社會勞動者,應提供足以激發其羞恥心及警惕心的工作,藉此警方將向臺南地檢署申請勞動人至路口、餐廳或八大行業易飲酒處所舉牌宣導,必要時結合交通局,至學校或機關現身說法,闡述其酒駕後對家庭生活的影響,目的就是要讓其在宣導同時,體認到自己的不該。